反通知 DD超媒体酷网根据前述通知删除相关内容的,被删除内容的上传人可以依法向DD超媒体酷网发出关于被删除内容不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反通知。反通知发出后,DD超媒体酷网可
以恢复被删除内容,且依法对该恢复行为不承担法律责任。
请您务必以书面(传真或邮寄信件)的通讯方式向我们提交“反通知”(除非有事先经DD超媒体酷网同意,请勿使用电子邮件方式提交通知)。请注意:如果您“反通知”的陈述
失实,您将承担对由此造成的全部法律责任(包括但不限于赔偿各种费用及律师费)。如果您不确定网络上可获取的资料是否侵犯了他人的权利,我们建议您首先咨询专业人士。 为了便于我们处理您的反对通知,请使用以下格式(包括各条款的序号):
1. 请提供具体的联络信息,包括姓名、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(对自然人)、单位登记证明复印件(对单位)、通信地址、电话号码、传真和电子邮件。
2. 请完整、准确地指明要求恢复作品的名称。
3. 请提供不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明材料,谨此提示如下材料可能会构成初步证明:
a. 对被指控侵权作品拥有著作权和/或依法可以行使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权属证明,
b. 经权威机构签发的作品创作时间戳(见附件一)。
c. 对被指控侵权作品依法登载的举证。
4.请您在该反通知落款处亲笔签名,如果您是依法成立的机构或组织,请您加盖公章。
附件一:
为提供作品创作的时间,权利人可通过《数字作品自助保护系统》获取权威可信的时间戳。通过《数字作品自助保护系统》获取原数字作品的可信时间戳文件,能有效证明数字作品的原创性、完整性,创作时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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